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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
2025年,委托人“林薇”(化名,加拿大籍)因离婚纠纷诉至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。林薇与“赵强”(化名)2016年登记结婚,婚生子2018年在加拿大出生,婚后双方长期异地、矛盾难解,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。林薇诉求包括:解除婚姻关系、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并由赵强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、各自名下财产债务归各自所有。
案件
北京解民忧律所胡振飞律师代理此案后,胡律师首先梳理跨国婚姻的特殊细节(如子女外籍身份、财产跨地域属性),明确当事人核心诉求是 “快速解除婚姻 + 稳定抚养子女 + 厘清债权债务”。庭审中,律师结合双方无实质争议的事实,协助法院推动调解,重点沟通抚养费支付方式与财产分割的清晰性,避免后续争议。
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协议: 1.林薇与赵强自愿离婚; 2.婚生子由林薇抚养,赵强自2025年6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抚养费 15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;3.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,各自债务自行偿还。该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北京解民忧律所评论
本案是涉外离婚纠纷的典型高效解纷案例。此类案件的核心是平衡“跨地域细节”与“争议简化”:一方面需明确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的权责边界,避免后续跨境执行风险;另一方面,在双方无根本分歧的前提下,通过调解快速终结婚姻关系,减少对当事人(尤其是子女)的长期消耗。本案中,“各自财产债务自担”的约定,既契合双方实际情况,也降低了后续财产纠纷的可能性,是兼顾效率与权益的最优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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