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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分配比例上,法院注意到老某晚年长期由女儿照顾,女儿提供了大量的病历、护理费单据、购物凭证等证据,证明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。而第一段婚姻的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,每年仅回家一两次,无法提供任何赡养证据...